各教学院:
按照《关于申报示范性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项目的通知》精神,在各学院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相关人员,通过听取集中汇报、查阅材料、实地考察、综合评议等环节,确定了3个学院为第一批示范性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单位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1.范蠡商学院
2.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
3.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
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。
联系人:孟凡锐 联系电话:83862527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2021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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