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7
南阳理工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
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,增强教学管理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严肃性,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落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总则
(一)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课程表在编排时已综合考虑了学校的教学时间、师生承受能力、课程特点以及教室或实验室条件等方面的因素,因此,原则上课程表一经排定,不得随意变动。
(二)调停课是指对任课教师、上课时间、上课地点等任何一项确定性的变更。
(三)调停课管理遵循最少次数原则,尽量避免同一班级同一周内多次调停课程,以保证教学正常有序进行。
(四)实行调停课总量控制。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调停课教师人数不超过授课教师总人数的15%,同一教师多次调停课者按多人计数。教师每门课程每学期调停课不得超过三次(含三次)或所调停课程总学时不得超过八学时。
(五)本办法适用于承担我校全日制本、专科教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。
二、调停课条件
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按规定办理调停课审批手续:
(一)因课程内容、教室条件和教师授课需求等特殊原因,需要更改授课时间、地点或教师者;
(二)参加不得缺席的集体活动、重要会议或学校安排的外出进修、调研和学习等工作者;
(三)因身体状况不能上课或直属亲属发生突发事件者;
(四)因教师变动而暂时无法开设的课程;
三、办理程序
(一)任课教师确需调停课时,需课前填写《南阳理工学院教师调停课审批表》(简称为审批表,见附件),写明申请调停课的原因、时间、课程名称、上课班级解决方案等,否则不予批准和备案。
(二)提供相关证明。因病申请调停课,须出具医院医疗证明;因事申请调停课,应出具会议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;有其它正当理由申请调停课的,也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(三)审批表经上课班级所属单位教研室、主管教学的院长(主任)签署意见,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。如因进修、调研等原因需长时间调停课时,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。
(四)教务处审批同意后,一份留教务处存档,一份由申请人负责送交上课班级所属单位教务办,教务办负责根据审批意见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调停课,并打印《南阳理工学院调停课通知单》(简称为调停课通知单)。
(五)任课教师凭调停课通知单及时通知上课班级或学生。
(六)教师调停课后必须按拟定方案补足相应课时。
(七)当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时,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所在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或其他负责人,经批准后,由教务办代办调停课手续。
(八)补课凭调停课通知单到教务处按临时活动安排上系统安排,教务处不定期检查相关教师是否按时按点补课
四、具体要求
(一)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全校性活动需调停课时,由学校统一安排公布调停课通知。
(二)各教学单位应严格调停课审批手续,并将调停课情况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。
(三)教务处和各学院(部)应加强对教师上课情况、调停课手续执行及补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(四)凡未办理调停课手续,或未经批准而擅自调停课,或批准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补课的教师,依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相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以往相关规定或文件与本办法相冲突者,一律以本办法为准。
六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南阳理工学院教师调停课审批表
附件:
南阳理工学院教师调停课审批表
学期:________________ 学院:_____________
课程名称 |
|
任课教师 |
|
学院专业 年 级 |
|
上课时间 (周/课节) |
|
上课地点 |
|
调(停)课 原 因 |
|
补课时间 (周) |
|
补课 教师 |
|
教研室主任意见 |
签字: 年月日 |
主管教学院长 意见 |
签字: (公章) 年月日 |
教务处 意见 |
签字: 年月日 |
注:1.申请须在调停课前报教务处审批;
2.系统调整后,任课教师须及时通知学生调停课、补课安排;
3.本表一式两份,一份留教务处存档,一份由课程承担单位存档。